连云港侵占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遭投诉

2023-10-09

  导读:自1954年起至2023年止近70年,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有过许多文件,经系统查阅涉及原小海村(现许庄村)1900多亩土地没有被依法征收(征用)。根据原始档案登记清册,历年各级领导机关文件规定,许庄村在殡仪馆(火葬场)周边的1900多亩土地应属于许庄村集体所有,事实与证据,符合法律规定。

  随着连云港城区建设的扩容和延续,许庄村逐步成为城中村,其集体所有权的土地商业价值增值越来越大。生产生活在这块土地的村民本应当在发展经济,振兴乡村中逐年致富。然而,由于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违法乱作为,屡屡侵害许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许庄村的3500多名村民大多数还很穷,许庄村村民为维护属于自己的集体土地权益以不同方式维权。至今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侵害其权益却愈演愈烈,激起了全体村民的愤慨。经较长时间的调查、收集证据,反映了当地政府违法乱作为,屡屡侵害许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

  许庄村集体土地权属问题屡遭侵占,许庄村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委员会会议,形成决议维护集体土地权益,依法进行管理。村委会与村民包大军签订土地管理合同,并授权包大军对所属的集体土地进行管理使用;海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市同城公司违法侵占许庄村集体土地,并违法进行施工,遭到土地管理人包大军抵制。行政机关便指派该地块管辖权以外的警力,多次对包大军进行恫吓威胁,传唤土地管理使用人包大军,对其警告“如再阻拦施工进行拘留”。(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工业园王彬报道)

  村民投诉调查相关材料显示: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工业园许庄村地处市中心城市南郊,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容和延续,许庄村逐步成为城中村,其集体所有权的土地商业价值增值越来越大。生产生活在这块土地的村民本应当在发展经济,振兴乡村中逐年致富。然而,由于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违法屡屡侵害许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许庄村的3500多名村民大多数依然贫困。许庄村村民为维护属于自己的集体土地权益多年来以不同方式维权。至今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侵害其权益却愈演愈烈,激起了全体村民的愤慨。经较长时间的调查、收集证据,反映当地政府违法侵占许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问题。

  一、连云港市原殡仪馆(火葬场)周边1952.177亩土地属于许庄村集体土地。解放初土地改革后,地处江苏省灌云县棉场乡小海村(现许庄村),贫下中农都分得了土地,进行耕种使用和管理。1954年当时灌云县人民政府对灌云县棉场乡的小海村(现许庄村)土地进行清理登记确权,并按确定的农户土地进行征税(上交公粮),征税依据确定的土地使用和管理情况,按应税、暂缓应税、免交应税和不交应税等方式,对位于小海村(现许庄村)在市殡仪馆(火葬场)为中心周边38户农户点状分布,并对占有、使用、管理的土地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共1952.177亩。其中耕地应税374.673亩;柴草地应税710.049亩;使用柴荒地部分应税97.70亩;使用管理荒地不交税769.754亩。形成完整的《新海连市海州区棉场乡小海村(现许庄村)农业税土地常年应产量分户登记清册》,灌云县政府在登记清册薄上盖有公章。据80多岁的村民及农户子女证实,当年都是按登记清册确定的应税(公粮)如数上缴的。时间虽过去近70年,上述土地及应税登记清册原始档案仍保留在许庄村村委会。

  自1954年起至2023年止近70年,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有过许多文件,经系统查阅涉及原小海村(现许庄村)1900多亩土地没有被依法征收(征用),也没有哪个单位(政府和企业)给过许庄村土地补偿(含赔偿);使用许庄村集体土地而安置任何一个村民。根据原始档案登记清册,历年各级领导机关的文件规定,许庄村在殡仪馆(火葬场)周边的1900多亩土地应属于许庄村集体所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连云港市行政机关征用地违背历史土地权属,屡屡侵占许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比较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1963年3月30日连云港市王玉焕副市长在新浦农场召开商定边界工作会议(详见1963年3月30日《新浦农场与云台公社等地区边界议定书》,在没有海州区政府,锦屏镇政府和许庄村负责人参加会议的情况下,以新浦农场和市民政局盖章的方式将属于许庄村的上述1900多亩土地,用合同的形式,将其中1000亩土地给市民政局建公墓,市民政局在1000亩土地范围内建市殡仪馆(火葬场),还将多余的土地借给当地驻军,严重违反了中央政务院1953年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直至2023年初市殡仪馆(火葬场)搬迁,市民政局一直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违法占用许庄村集体土地60年,未给予许庄村集体任何补(赔)偿;未安置一个村民。据反映,市民政局负责人还多次违法主张该宗地归属权。

  2、连云港市政府所属的连云港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为骗取融资方资金,与连云港市土地管理局(现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没有公示,没有征求许庄村意见的情况下,擅自违法为城投公司办了属于许庄村集体土地292117.2平方米(438亩)土地使用权证,其档案记载为融资抵押。城投公司为转移违法行为,先后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其名称,先变更为市政公用公司,再变更为同城公司,438亩土地使用权证的名称也随其变更。行政机关违法动用行政权力,指派南城城市管理局对违法办证范围内的438亩土地进行管理,阻拦许庄村土地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许庄村委会获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办证证据后,向上级(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进行书面举报,请求查处纠正。然而上级部门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将举报材料又转到被举报单位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该局做出上述土地不属于许庄村集体所有的行政程序处理决定。许庄村不服,对行政机关提起复议未果后,向南京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各方了解,该宗地有权益争议,有协商协调余地,在同城公司盖有公章承诺的情况下,许庄村村委会在开庭前一天撤回诉讼。许庄村撤回诉讼至今,该宗地的归属权并没有解决。

  3、目前,海州区政府和同城公司公然在许庄村集体土地大规模进行违法施工,已激起全体许庄村村民愤怒反抗。2023年海州区政府批复海州区教育局于许庄村火葬场北建新海初级中学,占用许庄村集体土地100余亩。该批复是可行性报告,根据法律规定,可行性报告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办齐各种法定手续,特别是要依法征收许庄村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取得土地使用证后,按规划法规定,进行公示,才能进行施工建设。至今为止,该宗地没有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公示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动用大型机械,组织众多施工人员进行违法施工。行政机关是在使用行政权力,侵占属于许庄村集体土地,对许庄村集体和管理者拒不赔偿和补偿。

  4、连云港行政机关采用行政手段对土地管理使人进行打压,动用警力采用威胁手段,阻拦许庄村集体土地管理人员包大军进行土地管理使用。因当年军民共建出借土地历史原因,许庄村集体土地权属屡遭侵害,许庄村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委员会会议,形成决议维护集体土地权益,依法进行管理。村委会与村民包大军签订土地管理合同,并授权包大军对所属的集体土地进行管理使用。海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市同城公司违法侵占许庄村集体土地,并违法进行施工,遭到土地管理人包大军抵制。行政机关指派该宗地管理权辖区外的警力,为其违法施工进行保驾,对包大军多次进行传唤警告“如再阻拦施工进行拘留”。包大军不能行使村委会授权的管理职能。包大军在管理使用集体土地中的土地平整、回填土、青苗、鱼塘、树木等被违法施工毁掉,至今未得到任何补(赔)偿。

  为了能够客观的听到连云港行政机关的声音,记者走访了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记者想了解许庄村集体土地权属问题,该局办公室一位李姓主任表示他也说不清楚,让记者去海州区政府与海州工业园了解。于是记者电话联系该局分管副局长曹文斌,说明许庄村民投诉集体土地被非法占用的问题,曹局长回答,他正在开会,便挂了电话。记者多次电话联系海州区分管副区长陈飞,均被拒绝接听。海州工业园主任赵明因在外地出差安排办公室负责人从记者手中接收了村民投诉材料,至今该问题未给出回复。记者采访结束将离开连云港市前,许庄村一位年纪过八旬的老人徐玉连告诉记者,她的住宅遭受了海州工业园软暴力拆迁。2020年秦东门小学地块征收,徐玉连所在许庄村74号在征收范围内,当时因征收补偿过低双方没有达成协议,2023年2月23日中午拆迁办拆除了她家东面楼房连体房屋。拆房中动用大型挖掘机施工,造成她的住宅房开裂,徐玉连要求海州工业园区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鉴定,海州工业园委托单位(连云港市先至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鉴定其房屋为危房。徐玉莲无法居住,海州工业园主任赵明表示尽快给老人提供安置,并合理解决房屋拆迁问题,但是至今没有落实。

       来源:旅游商报五星新闻

  编辑: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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