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5-12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省级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省级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有法不依问题。有法定依据执法或违反禁止性规定执法,未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履行执法职责;受理投诉不及时或者推诿扯皮等。

  (二)执法不公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违反“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有关规定;不顾客观实际搞“一刀切”执法;重复处罚、任性处罚、乱处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

  (三)执法不文明问题。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态度冷硬横推等。

  (四)执法不严问题。执法中不按照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和要求;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执法活动;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

  (五)执法不廉问题。执法过程中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等。

  (六)其他问题。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方式,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反映。

  举报电话:0351-5268739

  电子邮箱:zfzd1808@163.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32号长风大厦1808房间(邮编:030006)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四、相关事项

  (一)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包含行政执法单位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便于核实处理。

  (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编辑: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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