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号)《山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晋环发〔2022〕3号)《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环监测〔2023〕45号)中建立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的有关要求,初步构建我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网络,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第一批省级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以下简称综合站)遴选工作。通过前期调研和实地踏勘,综合考虑站点申报条件、站点所处区位和联合单位合作意向,并经专家技术评审,最终确定朔州右玉站(草地)、忻州五台山站(草甸)、长治沁源站(森林)、长治平顺站(森林)、临汾吉县站(森林)、运城盐湖站(湿地)6个站为我省第一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现公布第一批综合站名单,各站点详细情况见附件。
综合站是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中发挥“控制性”作用,主要任务是“样地监测、积累数据;天地一体、地面验证;发现问题、服务监管;专题研究、培养人才”。各有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综合站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综合站建设与生态质量监测、生态保护监管等工作相融合,不断完善软件硬件设施和监督监测业务体系,逐步形成务实高效的综合站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水平,大幅提升主动发现生态破坏问题的能力,精准支撑生态保护监管,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