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山西吉县集中供热公司被罚300万元

2023-05-28

  据山西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5月25日公布的“临环罚字〔2023〕015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吉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因环评未批先建问题被处以罚款299.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吉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现建成有两台5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锅炉烟气处置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干法脱硫,建有封闭式煤库和灰仓,皮带传输走廊全封闭,原煤破碎车间落料点配套安装静电脉冲除尘。但未能提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99.5万元。

  企查查网站显示,吉县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为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下属全资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左建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吉昌镇林雨村林雨村委向东500米,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来源:今日国土

  编辑: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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