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裕民焦煤有限公司偷排污水的现象近年来愈发严重,令人触目惊心。临县裕民焦煤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企业,本应成为营造和振兴当地优良营商环境的引领者与示范者。然而,现实却截然相反,该公司长期肆无忌惮地偷排工业污水废水。这些工业污水废水顺着水槽,毫无阻拦地流入了湫水河道。要知道,湫水河在当地有着“母亲河”的重要地位,它承载着当地人民深厚的情感和依赖。而这些污水从湫水河一路流淌,最终汇入江河湖泊,给整个生态系统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破坏和威胁。
更加引人关注的是,临县裕民焦煤有限公司拥有两大股东。其中,第一大股东是临县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高达 65.00%;第二大股东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持股比例为 35.00%。
从企查查的查询结果来看,该企业的资质证书情况复杂。第一个排污许可证已然过期,这无疑是对其合规经营的一记重击。第二个排污登记凭证虽然有效,但在偷排污水的事实面前,其有效性也备受质疑。第三个采矿许可证有效,可这并不能掩盖其在环保和税务方面的严重违规行为。
此外,中新经纬 1 月 7 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7 日消息,税务部门公布了 3 起骗享税费优惠政策的典型案件。其中,山西省临县裕民焦煤有限公司赫然在列。该公司通过虚报研发动力电费、研发耗用材料费、设备维修费等研发支出,妄图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被查出虚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偷税企业所得税 796 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给予了共计 1354 万元的罚款。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持股的企业更应当依法依规合法经营。国有企业往往在社会中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它们背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公众期待。从历史角度看,国有企业在国家的发展进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国家经济的中流砥柱。在社会层面,国有企业的一举一动都受到广泛关注,其行为对社会风气和市场秩序有着重要影响。从文化角度来讲,国有企业应当传承和弘扬诚信守法、担当负责的价值观念。因此,国有企业持股的企业必须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